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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新县邹振兴销售假冒“粤北行”商品一案

2013/12/3 16:46:17人浏览

9月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消费者称在清新县邹振兴商店购买的粤北行公司产品可能为不合格产品,案件已交由清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立案查处,经调查邹振兴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清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于2012年9月28日对邹振兴发出清新工商处字[2012]012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邹振兴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并作如下处罚:

1、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如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商品:粤北行溪黄草茶、灵芝溪黄草茶、牛蒡茶、济阳堂溪黄草茶;

3、处以相应的罚款。

  对于粤北行公司注册商标所用的以下几种商品的包装介绍如下,让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较快地辨别真伪,买到正宗地、可以放心饮用的粤北行品牌茶,避免上当受骗。

正版:1、外包装封口处有无粤北行公司专用封口胶专用封口胶,印刷有(“粤北行健康食品”和“YUEBEISTOREHELTH FOOD+粤北行印章,)字样封口专用;

2内装整齐有序,内茶包每一小包外边有独立装密封纸包装;

3、内每一小包(茶包)都有我司专用商标(品牌)吊牌  (且统一由自动机器加工完成的)。

盗版:1、无封口胶;

2、内茶包外边都没有小独立的小包装封纸包装;

3、内茶包散乱。

希望以上的产品包装说明可以帮助广大消费者甄别商品的真伪,买到正宗的粤北行产品。

广东粤北行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