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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花都区聚兴商行侵权处罚决定书

2013/12/3 16:44:56人浏览

广东省粤北行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北行”公司)近日来不断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消费者称在广州市花都区聚兴商行购买的粤北行公司产品可能为不合格产品。粤北行公司并未授权该公司销售本公司的产品,于是将该情况上报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花都分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花都分局于2012827日对当事人广州市花都区聚兴商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自2012811日开始,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标有“粤北行”、“济阳堂”标识的溪黄草茶、灵芝溪黄草茶和牛蒡茶,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商品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假冒伪劣商品。当事人销售的溪黄草茶、灵芝溪黄草茶和牛蒡茶上带有的“粤北行”、“济阳堂”标识与注册商标“粤北行”、“济阳堂”在文字整体上构成相同,属于在同一商品上使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花都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并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相关物品,处以一定额度的罚款。

又一侵权事件的结束,证明法律的公正公正性,以及专利权决不允许侵犯的态度和决心,再次严厉惩罚了假冒伪劣商家,还品牌销售市场一个纯净的蓝天。作为粤北行人,我们将更有信心做好品牌质量,为广大消费者制造放心、安全的绿色健康食品。

广东省粤北行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0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